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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1月5日 星期五

快速拿藥的患者

文/余宜叡




糖尿病確診


這是由其他專科門診轉至家庭醫學科,純做成人健檢的患者。醫師赫然發現去年12月抽血的糖化血素HbA1c已經高達8.5%,而5個月前的抽血已經是6.3%。

當下原主治醫師只有衛教不要吃太甜的東西…而患者平常的就醫習慣就是,只須向門診助理說一下,吃藥很穩定要拿一樣的藥,就可以很快速地拿到三個月的藥物,可能也因為這樣的好習慣,造成12月的門診「完全」沒有對高血糖做任何處置,如開立血糖用藥或測血糖…




之後再治療


其實一開始患者成健時還得意地分享,雖然他體重很重,但最近有在減輕中……@_@(高血糖症狀之一)醫師當下苦口婆心地請患者務必儘早用藥治療或測一下血糖,衛教了約10分鐘,結果患者覺得若家醫科再開立任何處置的話,掛號費太貴了,另外還說要拿處方簽,才能省錢,若不是開立處方簽的話,費用會高兩三百元,太貴了!醫師不死心地請他至少回家要監測血糖,也被患者拒絕…患者表示三個月後看回主治醫師門診再治療糖尿病即可,這三個月他會好好地不吃甜的東西…

制度有關係


醫師在想,是什麼樣的制度讓患者拿處方簽比單次看診便宜?是什麼樣的制度讓患者可以對自己的健康不負責任,而後續併發症由全民買單?是什麼樣的制度造成門診門庭若市,讓患者久候許久而養成此拿藥惡習?是什麼樣的制度造成「預防勝於治療」只是口號?



病人自主大


對比另一位患者家屬做完心臟繞道手術,住在加護病房,原因是因為三高(血糖、血壓、血脂)都沒有好好控制,藥愛吃不吃的…結果後續龐大的醫療費用全民買單……醫師不禁感嘆萬千,患者一定要生大病,開大刀才知道三高等慢性病的控制非常重要。

此位患者其實12月已經抽過血,結果不到一個月再用成人健檢抽血,完全合法…畢竟這個制度下患者有很大的自主權,想什麼時候抽就抽,反正資源浪費也無所謂#_#




時間再重來


醫師在想糖化血素HbA1c是6.3%的時候或更早的時候,是否能為患者多做些什麼?如果這時或更早就介入了,是不可以免除身體泡在高濃度的糖水那麼久,減少併發症的產生?不過醫師知道的是,這位患者回診時也會要求醫師開立處方簽給他,即使當下開立的數種血糖口服藥可能還是壓不下來高血糖…醫師也知道提早的介入是有效的,提早的介入是需要團隊更多心力去衛教去改變患者,即使是齊頭式廉價的給付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