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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6月18日 星期六

放大核刪 刪救人熱情 刪健康醫療

文/余宜叡





「照健保給付規定或學會準則開立,如糖尿病治療準則,為什麼可以核刪」

「清楚地指出核刪理由,讓醫師進步改正」

「民眾若不出聲,將來生病都有可能是這個不合理制度的受害者」


(如果你相信這只是少數個案或筆誤的人,請不要往下看下去)

這是發生在2016年4月的事情
健保碼BC○○××
G○○ 50MG
數量28
刪減金額378
申復擴大28033

醫師依照糖尿病治療準則開藥將病人血糖控制好,結果被核刪的理由是:

病歷資料缺乏具體內容或過於簡略(如主訴、病史、檢查檢驗結果、治療經過等)/或僅附電腦處方箋,無法支持其診斷與治療內容/未能顯示或判斷施予該項(診療/手術/麻醉//處置/治療/檢驗/檢查/藥品/特材)



醫療還要內耗多久?!


雖然可以申覆,但醫師還是要說:如果是照健保給付規定或學會準則開立,如糖尿病治療準則,為什麼可以核刪?為什麼可以「放大」核刪?救人的醫師申請378元的藥費,將病人血糖控制好,得到的是踐踏專業的核刪,另外還要放大罰74倍?28033元!(筆誤?)

官員會回覆:「都是審核的醫師核刪的!」
(責任推給不具名醫師,你能耐他何?)
(請不具名的醫師對抗醫師!?浪費時間和精力)





清楚指出核刪理由很難嗎?


糖尿病用藥健保給付規定:
若與s○×合併使用時,每日建議劑量為50mg

規定已經訂得清清楚楚,但為什麼還要浪費無謂的時間和精力申覆,不能省下這些來進修、研究、教學或看診?如果是不照規定開立,也請將那裡有缺乏具體內容或過於簡略,那裡無法支持其診斷與治療內容,清楚地指出核刪理由,讓醫師進步改正。使用這萬用理由來核刪,這有辦法促進醫療進步嗎?

治療糖尿病多年,每次病歷都有糖尿病的相關檢驗和記錄,診斷也下了糖尿病,藥物使用也符合規定,醫師真的不知道還缺什麼資料…詢問內分泌科和家醫科的老師,也覺得這非常誇張和不合理。


申覆後的結果常是理由同前





官員會回覆:「核刪若不合理,可以申覆!申覆過會補給付!」
(申覆請不同的醫師不具名審核,你能耐他何?)

花費時間和精力申覆後,申覆後的結果常是「理由同前」。「理由同前」幾次後,醫師救治病人的熱情不消失也難…進而產生應對核刪自保之道:

不敢積極治療患者
多做多放大核刪。

請患者自費
但事後有被投訴後還要被罰的風險…

佛心送治療檢查給患者
申報1元,罰50-200元,那用送的總可以吧!但能送多好的?能送多久?

只開立低價藥物
更便宜的藥,開7角、1元、5元的藥可以了吧?至少損失比較少,而且又是通過檢驗,有GMP、PIC/S的藥品,加上患者也不care藥物是原廠還是台廠。

不開長期藥物
避免開立連續處方三個月,造成龐大的損失。每次開藥就是3天、7天,最多2周,減少損失。不能接受的患者就請到撐得下去的診所或醫院拿藥。





被磨滅的熱情


許多科醫師的熱情就是這樣消失,尤其是內外婦兒和急診,花費心力將病人醫治好,還要被不具名黑箱作業放大核刪…有的就直接出走,有的就改行醫美,甚至有的就不作醫師了。


民眾可能覺得反正又不是我在出錢,醫師錢賺很多,罰一下沒關係,但醫師慢慢就會開始自保,誰能一直被不合理的放大核刪(50倍-200倍)。結果受害的還是民眾,等到疾病控制不好或有併發症,如中風、洗腎?請問誰負責?是核刪的不具名醫師?還是健保署?最後還是民眾患者的身體買單。

民眾若不出聲,將來生病都有可能是這個不合理制度的受害者,相同的情況一定會再發生!放大核刪影響醫師專業治療太大了!

放大核刪替你省荷包?刪掉救人的熱情,逼走專業;刪掉不堪虧損的診所、地區醫院和區域醫院,醫療資源更不平均,偏鄉醫療告急;最後也刪掉了民眾的健康和醫療。



後記


至2021年為止,目前只有放大核刪的倍數變少,維持不變的有:不具名的黑箱核刪、沒有明確指出更好醫療方式的核刪…